2012/5/1 16:14
那些曾被羅列罪名的背后
“為逼李途純就范,一位辦案人員曾說中國有幾百項罪名,我們一條一條地查就不相信李途純一清二白。”
就在李途純咬牙堅持的時候,高墻之外,太子奶的破產重整已經步入喧囂。當初托管太子奶的高科奶業已由“看牛人變身賣牛人”,高科奶業也由純國資變身民營控股的企業,而太子奶已是日薄西山。2011年8月,新華聯-三元以7.2億元獲得株洲太子奶完成破產重整后的100%股權,這意味著破產清算結束。
在實行全面破產重整之前,太子奶的銷售額已下滑到3億元左右,而在遭受金融危機和乳業危機重創時的2008年,太子奶半年的銷售收入有13億元之多。
據了解,株洲太子奶擁有太子奶價值20億元的商標和價值30億元的土地、廠房等固定資產,一旦破產重整不僅可以較小代價清償太子奶所負債務,還能彌補高科奶業當初投入的虧損,而由近億元國資注資的高科奶業則可收回國資,文迪波作為株洲政府指定的管理者則可從太子奶事件中“功成名退”。
2010年6月12日,李途純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從北京的住處帶走刑事拘留,幾天之后株洲市委宣傳部以通稿的形式高調宣布:“李途純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抽逃出資等罪,已被拘捕。”
“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就實施抓捕并通過政府宣傳工具對外宣布,有涉嫌利用公權打擊被抓捕人的嫌疑。”一位資深法學界專家表示,如今看來希望控制李途純的利益方顯然希望通過抓捕、造聲勢、定罪來達到控制李途純、推進太子奶破產重整的目的。
“李途純案經歷了三次提請審訴,兩次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變更訴訟罪名,而且是在每一個程序即將走完的時間節點,加入一項新的罪名或變更罪名,這客觀上造成了有關部門調查的難度,也通過延長李途純的羈押時間,從而推進太子奶的破產重整的目的。”翟玉華表示,為了阻止李途純“洗脫罪名”,他個人和所在律師事務所也遭受了有關人員的多次威脅。
就在2010年中秋前,《中國經營報》記者進入株洲縣看守所探視獄中的李途純,卻被株洲市公安局辦案人員以“李途純涉及國家安全,不予探視”為名拒絕,而在記者采訪進行到一半的時候,辦案人員與記者的對話迅即被一位“領導”的電話強行中斷,此后記者被“禮貌”地請出。
“為逼李途純就范,一位辦案人員曾說中國有幾百項罪名,我們一條一條地查就不相信李途純一清二白。”一位曾為李途純辯護的律師透露。
期間也有人試圖勸服李途純。“只要不告文迪波,不告有關官員,你馬上就可獲得自由。”
但事情的發展顯然超出了株洲有關方面的控制范圍。2011年7月文迪波被“雙規”后押至湖南郴州,文迪波牽扯出的幾名株洲方面人員也陸續被押在案。
關于李途純案不予起訴一事,截至記者發稿日,株洲市負責外宣的政府新聞辦副主任單童一直未接聽手機,而其辦公室人員僅表示對此案不知情。
誰在制造瘋狂?
文迪波串通了大批力量對中央和湖南派下來調查李途純案的工作組進行了多重阻擾,增加了案件辦理的難度。
文迪波被“雙規”成了李途純案的突破點。
“文迪波作為政府官員(雙規前,文擔任株洲市天元區常委、株洲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有著向株洲市委市政府匯報的暢通通道,他還串通了大批力量對中央和湖南派下來調查李途純案的工作組進行了多重阻擾,增加了案件辦理的難度。”翟玉華表示,甚至還出現了阻擾工作組調查案卷的情況。
而在2009年,尚在為拯救太子奶做多方努力的李途純也遭遇了同樣的情況。“太子奶的情況都是由文迪波單獨匯報給株洲市主要領導,我根本沒有合適的機會做匯報。”李途純在當時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就曾提及。
“文迪波在任株洲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時,就在招商引資工作中有違紀貪贓問題嫌疑,在主持高科奶業管理太子奶期間也有數千萬資金說不清的問題。”一位接近湖南紀委系統的人士表示,文的案件已經調查得查不多了,很快將進入審查訴訟階段。
“文迪波首先由于在托管太子奶初期出現了經濟問題,又在隨后強辦李途純的過程中需要動用太多力量,致使他必須要通過完全控制或者賣掉太子奶來掩蓋不清白的歷史,但他先是做不好太子奶,后是控制不住局面,最終入得牢獄在所難免。”另一位湖南省政府人士告訴記者,文迪波涉案的材料有一大摞,等到審查訴訟時,一切都將明了。
背景鏈接
2012年1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發出《株天檢公刑不訴【2012】1號》文件稱,“李途純等人以貨款準備金的名義吸收資金的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李途純涉嫌的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經本院審查并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決定對李途純不起訴。”這樣李途純被拘禁15個月后,最終被定性為:無罪!
湖南太子奶集團原董事長、法人代表李途純于2010年6月12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對李途純依法執行逮捕,在獄中14個月后身患多項重病,隨時可能失去生命的李途純于2011年9月14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取保候審。
李途純案由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偵查終結后,以李途純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抽逃出資罪于2011年4月18日向株洲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同日株洲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交由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辦理。期間,經檢察長批準,于2011年5月31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于2011年6月30日重報;2011年8月14日第二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于2011年9月14日重新上報,并以株洲市公安局直變訴字(2011)A10號起訴意見書變更了移送起訴意見,將李途純涉嫌的罪名變更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資金和職務侵占罪。
誰來糾正“錯位的關系”
鐘經
在太子奶商標之爭、高科奶業身份變化、太子奶走向破產的諸多事實面前,我們探究新聞事實的激情一再被點燃。在一目了然的事實面前,掩耳盜鈴的做法終究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李途純案的最終結論,再度印證了《中國經營報》記者探究事實真相,追求最具公信力報道的價值所在。
近三年來,采訪李途純案及太子奶事件一直是件非常尷尬的事,每次記者都感覺被一種有形無形的枷鎖纏繞。不過,更重的枷鎖其實鉗制在我們的采訪對象——李途純身上 。
李途純只是一代中國企業家的代表,這一代中國企業家經歷過“野蠻生長”的階段,在世俗眼中或許也帶有先天的病態。
那么,我們反觀那些制定規則或者執行規則的群體呢?他們在世俗眼中是否也帶有“病態”?
通過三年來對太子奶事件和李途純案的不斷深入采訪,記者發現在當下社會,利益對人造成的影響,比任何時候都要猛烈。尤其是利益捆綁公權時,它的殺傷力就不僅僅是“摧毀”一個李途純或一個太子奶公司那么簡單,此時作為弱勢群體的企業和個人就顯得勢單力孤。
李途純:“不要國家賠償、感謝黨”
鐘經
出獄之后的李途純一直低調地回避著各方關注。一次機緣巧合,《中國經營報》記者在北京一家醫院對李途純進行了獨家采訪,這也是自李途純被羈以來,首次親身面對媒體。
涅槃&重生
“我們這一代的民營企業家遭受了諸多非議,只有在完善的法制環境下和公開、公正的監督下我們才能在市場經濟中發展得更好。”
《中國經營報》:經過15個月的羈押,最終等來了檢方的不予起訴,我們在關注案件本身的同時,更為關注你的身體與現狀。
李途純:在入獄前我就患多種疾病,入獄后由于條件限制得不到應有的治療和護理,我的病情日益嚴重,以致曾在獄中被延長審訊的時候,多次當場暈倒,被獄警搶救。我本人、我的代理律師、看守所方面曾多次打報告申請保外就醫,但一直被拒,我申訴到各級檢察院,最終被帶到省人民醫院用科學儀器當場作出鑒定。鑒定結果是一級重病,血壓高達220(P)以上,血糖21.3,心跳達到每分鐘130次以上。醫院認為我隨時有生命危險,不宜羈押。我的癥狀得不到及時治療,導致身體狀況極差,幾乎多次從死亡邊緣醒來。
出獄后我先后在長沙多家醫院治療,后赴北京住院休養、調理。目前仍然時常感到頭暈、胸悶、身體十分不適。
《中國經營報》:有人認為你的無罪釋放是各方利益妥協的結果,這也許有偏激之處。整個案件的曲折和個中辛酸只有你最清楚,我們想聽聽你內心的聲音。
李途純:我想說的是我能有今天的結果(不予起訴、無罪釋放)首先要感謝黨,感謝湖南省委、省政府,特別是感謝湖南檢察院、株洲市檢察院領導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依法辦案、客觀公正、還了我清白之身。
我的案件能得到這樣的結果絕對沒有任何利益方的妥協,是我自己申訴的結果。
我在獄中就曾十多次向檢察院和有關領導打報告,寫申訴材料,依照法律講實際情況,這引起了檢察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他們先后40多次組織人員反復核查,召開各類聽證會、調閱案卷100多部,邀請各方法律專家反復論證,最終得以依規依法依程序處理了我的案件。
其次我要感謝媒體,是你們深入采訪、客觀報道,制造了公開透明的輿論環境。
這些絕不是套話,而是句句真情,我們這一代的民營企業家遭受了諸多非議,只有在完善的法制環境下和公開、公正的監督下我們才能在市場經濟中發展得更好。
回家&回報
“本人一直申明放棄國家賠償,如果一定要賠也只要一塊錢。我只是希望在法制的環境下,讓遭受誤讀的一批民營企業家得到公正對待。”
《中國經營報》:作為中國一代民營企業家,在事業發展的關鍵卻遭受“強加”的牢獄之災,這對你將會造成什么影響,你一生的抱負有何變化?
李途純:我產業報國30年,前10年在國企里兢兢業業工作。我被評為改革先行者并受到國家領導人的接見,算是拉開國企改革序幕的人之一。在后來20年,我創立了太子奶品牌,并成為中國乳酸菌行業標準的制定者,顛覆了傳統的乳制品行業,貢獻給十三億中國同胞一個健康產品并長期供應給許多中央領導飲用。我們這一代人對國家有更深的感情。雖然有時難免遭人誤讀,但最終法律證明了我原本就是清白的。
我對共產黨的擁護不會在任何時候,因任何條件的變化而改變。在監獄里面我天天都唱紅歌,還帶領其他犯罪嫌疑人唱紅歌。出獄后仍要報效國家。
我雖然不是中共黨員,但我由衷地熱愛黨,感謝黨!在獄中我就堅信,黨和湖南省領導會讓正義得到公正的對待,在我們的“法治湖南”一定會讓清白之人重獲自由,也會讓污濁之人得以伏法。
《中國經營報》:有律師認為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已經從事實上認定了李途純案是一個冤假錯案,可以憑不起訴決定書,對案件的批捕方提請國家賠償。作為當事人你是怎么考慮的?李途純:包括我的幾位代理律師確實多次建議我申請國家賠償,本人一直申明放棄國家賠償,如果一定要賠也只要一塊錢。我只是希望在法制的環境下,讓遭受誤讀的一批民營企業家得到公正對待。申請國家賠償,目的在于恢復名譽,但我目前的主要任務仍是養好身體、恢復健康,暫時還沒有啟動訴訟的打算。
《中國經營報》:多年關注你的人都知道你是一個崇尚實業報國、閑不下來的人,你下一步將作何打算?
李途純:我因為特殊原因離開了家人太久,讓他們感受到了孤獨和委屈,甚至我的親舅舅也因此自殺。我現在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養好身體的同時,多陪伴父母、愛人和兒女,做到一個兒子、丈夫、父親應有的職責,盡力彌補他們曾遭受的傷害。
我是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成長、創業并有所成就的,也是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得以沉冤昭雪的,在獄中我就暗自下定決心,不管怎樣,我都將用我的余生,通過力所能及的努力,回報社會、回報祖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