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4 10:35
《天津市示范菜市場建設管理規范》在商品管理方面做出嚴格規定,以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規范》要求進貨索證,建立食品經營戶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建立電子管理檔案,生豬鮮肉類必須來自本市及外埠生豬定點屠宰廠,并附有與貨物相符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未實行定點的鮮牛、羊肉等,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
市場應配備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定時對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含量進行抽樣監測,發現問題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行政管理處理。不合格商品清退,場內經營的商品出現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等質量衛生問題時,應及時下架封存,并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在貨物擺放方面要求,蔬菜上柜銷售前應加工整理,排列整齊,分類陳列,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所售肉品與品牌相符,確保品牌可追溯。冰鮮水產品柜臺應配置保鮮冷柜,水發水產品和需清水暫養的貝類應放在專門的容器中陳列銷售。
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o/2013-01-05/13192596003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