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8
本報訊 記者昨天獲悉,山西省醋產業協會剛剛發布實施新的老陳醋質量標準。與此同時,為拓展老陳醋在全國的市場份額,山西省政府表示, 省外開老陳醋專賣店將給予補助。
取消保質期
山西省醋產業協會會長曹文杰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山西老陳醋質量標準已于12月14日初步通過國家審定,目前正在申報國家標準,預計在2011年一季度將正式通過。今后所有的山西老陳醋只有符合標準、通過授權的方式才可使用。
曹文杰介紹,新質量標準規定,山西老陳醋必須按照傳統工藝釀造,陳釀期必須在12個月以上,總酸由原來的4.5度調高到6度;拒絕添加任何防腐劑;取消保質期,山西老陳醋久放不壞,越陳越香;增加了“總黃酮”和“川芎嗪”兩個功能指標,這兩項指標有預防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等功能。
省外開店最高補10萬
“目前,山西省財政廳、商務廳共同出臺了針對省外開設老陳醋專賣店的財政資金獎勵辦法,具體方式為以獎代補,對在省外地級以上城市開店給予5萬-10萬元補助”。山西省財政廳副廳長、促進山西醋產業加快發展領導組組長潘賢掌表示,2011年山西將力推山西老陳醋質量標準等四大新標準體系和公共證明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