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28
昨天,廣東省奶業協會副會長王丁棉對光明回收“過期奶”再加工事件進行了分析:由于用回奶可節約50%的生產成本,且國家沒有相關處理法規,導致這一做法甚至成為乳品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行規”。
原因一:用“回奶”成本可省一半
光明“過期奶”被曝光后,北京、上海等地對此事均保持沉默。昨日,記者輾轉聯系到廣東省奶業協會副會長王丁棉。
王丁棉告訴記者,因回奶有乳酸等添加成分,不可能被制成奶粉,而很有可能直接勾兌牛奶。“如果用塑料袋包裝乳制品,成本非常小,而奶源占到50%,水電人工的費用會占一部分。如果是百利包乳制品,奶源占的比例在30%至35%左右。這樣綜合計算,如果用回收奶代替新鮮奶源,最多可以節省50%的生產成本。”
原因二:法規空白“造就”奶業行規
專家表示,法規上的盲點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奶企為了謀求利潤,打擦邊球。
王先生表示,鮮奶不同于酸奶,如果企業對產品的銷量估計不足,在接近保質期極限時這些牛奶仍沒辦法銷售完,就會把這些牛奶回收再造。
除了將快過期的牛奶回籠,另一種情況就是企業對某些指標信心不足,重新回收加工。“這兩種做法都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影響。在國外,都有明確規定,回收的牛奶不允許進食品鏈。但我國只有對不合格牛奶的處理標準,但對非過期存奶的處理問題,國家沒有相關標準。標準的缺失導致一些企業鋌而走險。”
原因三:快速擴張導致管理混亂
王先生表示,在原料奶成本較高的情況下,都是一些生產過剩,品牌影響力不大的中小企業在進行這種操作,而作為一線品牌的光明被曝光,顯然令人遺憾。
王先生認為,這是中國乳品企業2002至2003年進入快速兼并期后,在磨合階段出現的管理問題。 這也為其他準備走兼并道路的奶企敲響了警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