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15
地方酒廠擦邊球:一“茅”一“臺”皆是酒
事實上,“傍茅臺、仿茅臺、侵茅臺”,早在茅臺鎮的茅臺酒飄香之際,當地的大小酒廠就大行其道,至今尚未杜絕。
旗號打得最多的是“茅臺鎮”。記者在仁懷市或距其20多公里遠的茅臺鎮,隨處可在商場、鋪面、餐館里看到諸多企業名稱為“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酒廠”,比如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茅鄉窖酒廠。
“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同一個地域縣級以上管理機構的轄區范圍內,企業不能同名。”仁懷市工商局局長袁逸新向記者解釋,企業名稱的近似,確實沒有注冊商標管理那么嚴格,企業名稱的區分,不是靠近似程度,主要是靠行政區劃來區分。有的行政區劃是必須帶企業名稱。
他舉例,如果酒廠是在貴州省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必須寫貴州省開頭。但管理辦法只界定到縣一級,鄉鎮名稱并不屬于行政區劃名稱,所以企業名稱并沒有要求必須加上茅臺鎮。
至于有的酒廠還以茅臺鎮××酒業集團命名,他表示,以前,集團作為企業名稱只能在省級工商部門注冊,現在可以下放到仁懷市縣一級。所以,打“茅臺鎮×集團”肯定不規范。
所以,去年,仁懷市工商局不予受理標示“茅臺鎮”的企業名稱核準申請56份,拆除取締了茅臺鎮上隨處可見的“茅臺鎮白酒”,甚至直接寫“茅臺白酒”、“茅臺散酒”這種極易混淆的店招和廣告牌。
既然“茅臺鎮”不讓打在企業名稱里,那就和“茅”沾邊。從遵義到仁懷市的百余公里路程,一路的路旁廣告讓人應接不暇,如“茅泉酒業”、“茅合集團”、“賴茅酒廠”等等。這些酒廠是否和茅臺集團都有關系?
事實上并非如此。“現仁懷市工商局規定,‘×茅’酒廠嚴格控制,不準打了。至于‘茅×’,只要對茅臺集團不構成侵權,原則上可以注冊。”袁逸新說。
最典型的是“賴茅”。一度以來,各種各樣的賴茅酒滿天飛,讓人難辯真假。
“賴茅商標最早是茅臺集團注冊的,但一直沒有使用過,導致過了商標續展期,只好作廢。迄今為止,賴茅商標未經國家工商總局注冊。后來,茅臺鎮的南國酒業在香港注冊了賴茅商標,但在國內不受任何保護。”袁逸新說。
袁逸新表示,非但國內沒有一個賴茅商標合法,就連賴茅酒廠這個企業也曾經注銷掉了,至少仁懷市,是沒有一個企業名稱經核準叫賴茅酒廠的。
就歷史原因產生的不少企業名稱傍茅臺現象,由于年代久遠,工商部門已不再追究。
在茅臺鎮,有一家成立了20多年的醬酒廠,全稱叫貴州省仁懷市茅合釀酒(集團)有限公司。乍看上去,和茅臺集團沒什么分別,“合”和“臺”非常近似。據了解,這家企業董事長方廷本,原在茅臺供銷社供職,后開了這樣一家酒廠,和茅臺集團廠址相鄰不遠。當年,由于茅臺集團的維權意識淡薄,此事也不了了之。
除了打上“茅”字,在仁懷市還有大量“臺”字酒廠,“國”字酒廠,如國禮酒業、臺郎酒業、黔國酒業。由于企業大多成立時間較長,工商部門也不好以侵權加以界定。
“內鬼”作亂:伴生還是兩敗俱傷?
如果說外部的企業打著茅臺酒或茅臺集團的擦邊球以自抬身價,謀求更多利潤,那么,茅臺集團內部的李鬼眾多,就更讓人難辯真假了。
在遵義沿途的路牌中,記者注意到,有一個茅臺集團臺源酒,還有茅臺集團臺鄉酒。“鄉”字用的是草體,稍不注意,就和“臺”字沒有區別。
“企業掌握了國人喝酒消費的習慣,連茅臺集團子公司、孫公司的酒都愛打‘茅×’、‘×茅’。”茅臺集團一內部人士說,一進商場,一看全是茅臺酒,有時連我們都分不清哪些是真茅臺。
由于給各子公司制定了經營考核目標,茅臺集團下屬的茅臺股份、保健酒業公司、技術開發公司都開放了不同系列的品牌酒,如果再加上孫公司那就更多了。
以股份公司為例,除了茅臺酒系列,王子酒系列和迎賓酒系列,還有特供酒、名將、水立方等。臺源酒和茅鄉酒都是保健酒公司的。家常酒、天朝上品則是技術開發公司的酒,除了不少子公司的酒在模仿茅臺酒的包裝、字體、產品名、廣告宣傳外,外面的公司甚至再度模仿這些茅臺子公司的產品,市場極度混亂。
據調查,這些打著茅臺集團旗號的酒業公司或產品,有的是茅臺集團子孫公司,有的則是內部職工或職工親戚成立,有的則是茅臺集團退休人員所建。仁懷市有從事酒業多年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茅臺集團1萬多名職工,不少都知道茅臺集團的工藝流程、釀酒方法,出來自己弄個酒廠,再沾光茅臺集團是很容易的事情。
在茅臺鎮的赤水河兩岸,記者就親眼參觀了茅臺集團曾經的內部人員自己修建的醬酒廠,甚為壯觀,且已投產。
